2014年安庆岳西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检察技术辅助人员公告
2014-11-28 10:32: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岳西县检察院委托岳西县劳务派遣中心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名劳务派遣制检察技术辅助人员,从事本院的网络信息化日常维护和检察技术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报名参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岳西县检察院委托岳西县劳务派遣中心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名劳务派遣制检察技术辅助人员,从事本院的网络信息化日常维护和检察技术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及违纪记录;

(二)年龄四十岁以下(指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团结合作和爱岗敬业精神;

(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工程、计算机系统结构、信息工程、网络工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电脑网络维护三年以上从业经历(提供相关单位从业经历证明)。

前述从业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大学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用工形式和招聘人数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

本次招聘人数1人。岗位信息见下表:

岗位名称人数
检察技术辅助人员1人(男性)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及网络实际操作维护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岳西县人民政府网、岳西县人社网、岳西就业网、岳西网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岳西县劳动就业管理局二楼会议室。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底版二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5)从业工作经历证明;

(6)其它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资格审查:报名时,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如报考人数少于3人,本次招聘活动即行取消。

(三)笔试

内容包括计算机基础知识、操作系统、数据库、Office办公软件、网络应用等基本理论知识。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取前6名参加计算机及网络实际操作维护能力测试。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或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6人,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酌情减少计算机及网络实际操作维护能力测试人数,直至取消本次招聘活动。

(四)计算机及网络实际操作维护能力测试

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Office办公软件、网络应用等操作技能,重点考察测试计算机软硬件维护、网络故障维护及打印机扫描仪等相关辅助设备的实际操作维护能力。满分100分。

笔试和计算机及网络实际操作维护能力测试按2:8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下列方法、程序和要求进行:

1、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

2、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品行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体检、考察合格后放弃造成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岳西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派遣人员。

拟派遣人员与岳西县劳务派遣中心签订二年期劳动合同,派遣至县检察院工作。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

四、工资福利待遇

月基本工资不低于1800元(可根据实际工作水平面议),按政策规定办理五项社会保险。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检察技术辅助人员抽调相关单位和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2191719

县检察院 2190383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2182166

点击下载:检察院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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