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法学会2014年9月招聘1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
2014-09-02 19:14:33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合肥市法学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二)坚持笔试、面试、加试、考察相结
根据工作需要,合肥市法学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
(二)坚持笔试、面试、加试、考察相结合,择优录用。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编外聘用人员1名,从事市法学会综合文字、杂志编辑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法律或中文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招聘程序
实行笔试、面试和加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加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上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9日9:00至9月11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考生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考生必须于报名24小时后至9月12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9月16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该招考岗位名额,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完成网上缴费后,考生可于9月25日至9月26日直接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成绩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申论》满分100分。《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按4:6合成后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上午
8: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环节后,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和加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和加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和加试入围人员。
(四)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和加试的人员须先进行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和加试资格,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五)面试和加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加试。
加试采取笔试形式,考核综合文字能力。
(六)体检、考察、公示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加试成绩3∶3∶4比例合成(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于面试、加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加试成绩和总成绩,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体检入围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加试、面试、《申论》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报考职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申论》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一次。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如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申论》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一次。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示7天。
(七)聘用管理和待遇
1.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手续和待遇: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工资财政供给。合同期二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经批准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与原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拟聘人员必须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五、薪酬待遇及其它
编外聘用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工资按《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合办〔2014〕2号)薪金标准执行。
六、其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2.笔试费用90元(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由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统一收取。
3.咨询电话:0551-63537709;
监察电话:0551-63537710。
中共合肥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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