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办公室文秘人员1名;财务处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
3.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4.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文件、图表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处理能力。
三、应聘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
2.应聘人员应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已取得硕士学位;
3.应聘办公室文秘人员所学专业应为汉语言文学或相关专业;应聘财务处工作人员所学专业应为会计学或相关专业。
四、待遇
学校以人事代理方式与个人签订聘用协议,按国家和地方政策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个人简历(含照片)至人事处邮箱(szxyzhaopin@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高校人才网—应聘人员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7月31日;
2.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监察处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审查结果通知应聘人员考核时间、地点等;
3.组织考核
招聘工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人事处、监察处、办公室和财务处共同考核。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面试50%、实践操作占50%。面试考核内容:个人专业发展与职业生涯规划、高等教育法、管理学原理等;实践操作考核内容:文档处理、Excel表格制作等;
4.确定拟聘人选
考核组根据考核结果,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提出拟聘人员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公示
对于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后,在校园网公示;
6.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
7.报到
应聘人员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如果有关材料与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与招聘条件不符的,经人事处、监察处审核会签后,学校可单方面解除协议,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先前签订的协议视为无效;
六、其他
1.试用期
我校对拟聘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2.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宿州学院人事处
邮编:234000;电话:0557-2871083(王老师)
网址:www.ahsztc.edu.cn;电子邮箱:szxyzhaopin@163.com
2014年7月25日
http://www.ahsztc.edu.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9112
安徽宿州学院2014年7月招聘2名专职工作人员
2014-07-30 10:19:16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办公室文秘人员1名;财务处工作人员1名二、岗位要求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 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政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