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招聘4名人员
2014-07-10 09:01:1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一、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4名(其中:市直2名、天长1名、来安1名)。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会计、经济、金融专业;
5、年龄2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及滁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7月7日至7月17日
报名地点:滁州市琅琊路219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咨询电话3035115。
2、应聘人员需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14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
(3)、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会计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注重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沟通应变、心理调适和仪表举止等方面的能力。
按照1:3的比例,取笔试成绩前12名进入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由建委人事科和市公积金中心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聘用
录用顺序: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到低依次录用,即第一、二名市直录用,第三名和第四名依次选择天长、来安。考试成绩在市建委网站(http://www.ahczcjw.gov.cn)和市公积金中心网站公示(http://www.czsgjj.com)7天,结合考核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市建委批准,公积金中心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决定录用人员名单。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首次聘用期一年。聘用人员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
(六)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市建委纪检组负责监督。
五、待遇
执行市建委统一的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根据连续工作年限、职务、职称及物价水平逐年提高待遇。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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