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2014年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2014-06-17 11:27:2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
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详见附表。
除附表中所列报考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所报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奉献精神;
5.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以聘用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附表中“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14年6月13日在颍东区政府网、阜阳市人事人才网、阜阳市卫生局网、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颍东先锋网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4日——6月30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颍东区人社局(区政府南楼二楼)。
3、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执业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版彩照4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此表格可网上自行下载),未取得毕业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报名,2014年7月20日前仍不能提供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
4、报名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考试费45元。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的提供报考信息,并在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
采取分单位、分岗位的方式报名。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要求的,核销或核减招聘岗位人数计划。该岗位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一日内改报其他岗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4年7月4日至5日,颍东区人社局
2、笔试时间:2014年7月7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择优选拔办法
笔试成绩公示一周后,分单位、岗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高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通过组织面试的方式确定入围人员,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
阜阳市肿瘤医院招聘医疗卫生类硕士研究生11人免笔试,由阜阳市肿瘤医院按招聘条件和程序组织考核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对入围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区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自理。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
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新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入编手续。
四、监督监察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招聘工作中,凡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所列需要回避情形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人员,应当按规定回避。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区卫生局:2317617区人社局:2317850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2316619
附件一:颍东区2014年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设置表
附件二:颍东区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
颍东区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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