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合同制书记员(3名)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法律本科或两年以上书记员工作经历的优先。
3、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
(二)合同制司法警察(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
1、年龄在25周岁以下;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2厘米以上。
(三)合同制档案员(1名)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
2、档案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4月11日(周五)、4月16日(周三)上午招聘会。
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西路30号,乘3、19路公交车到二航局站下车)。
应聘者在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应聘人员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入围笔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考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应考人数不足时,按相应比例减少聘用人数。
为确保新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3、体检、考核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及考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参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3-5770102、5770936
附件:招聘报名表.doc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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