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资格复审时间:4月3日、4月4日正常办公时间;
二、 资格复审地点: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东湖南路46号);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每人80元)。
三、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聘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取得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可凭学校出具的该学历层次以及“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提出上述各类材料原件的同时,还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留存备案。
(二)凡与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于取消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之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2次。
(三)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考生准考证上加盖公章,作为参加面试、体检的重要证件之一,请妥善保管。
(四)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委托书及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办理。
咨询电话:0566-2816426,2816108,2617344
特此公告
附:池州市人民医院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doc
池州市人民医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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