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是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是安徽省唯一的公益类综合性科技情报(信息)研究机构,是服务安徽科技进步与创新的重要窗口。下设科技文献服务中心、科技信息网络中心、科技情报研究中心、科技统计中心、科技评估中心、科技宣传与信息传播中心、科技查新检索中心等七个业务部门和综合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等三个管理部门。
省科技情报研究所作为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直属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以公共科技情报(信息)服务为重点的社会科技服务性业务和以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科技网络平台管理为重点的科技管理支持性业务,为科技厅等政府部门提供决策支持,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全方位的科技情报(信息)服务。
为了提高科研队伍的学历层次和本所的长远发展,经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批准,本所2013年引进2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科技情报研究);
(二)招聘专业为管理学、应用经济学;
(三)招聘名额为2名;
(四)学历(学位)为博士研究生;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
(六)其它:具有相应学位,国家英语六级及以上,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有较强的综合分析与写作能力。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至6月20日(双休日、法定假日期间休息),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路287号 邮编:230001
联系电话:0551---62644782 联系人:袁恒军
0551---62655101 联系人:李红兵
三、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成绩合成、考察、体检、公示和报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和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要求,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电子邮件须包含以下内容:个人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安徽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及个人诚信承诺书等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由本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核通过的应聘者,本所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本人并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4人时,则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进行专业笔试,后进行面试。
(1)专业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科学研究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为每人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知识面、潜能及仪表举止等。面试顺序以考生当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2、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待报名结束后,确定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测试注意事项
(1)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当日,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考官组成
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5、专业测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由专业笔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最终成绩 分,凡达不到 分的应聘者不予进入考察、体检。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和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网站公布。
6、专业测试纪律
专业测试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纪律规定组织实施。对在专业测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本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和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相关材料经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审核后,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本所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应聘人员如在2013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安徽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负责组织实施,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52302
监督电话:0551-62678602
附件: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