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常用低价药品供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制定了《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意。
所谓低价药,是指各类医疗机构普遍使用的用于常见病和多发病的治疗和抢救性药物,由于利润低,很多药品已在市场上慢慢消失。如抗过敏药物苯海拉明、治疗偏头痛药物麦角胺咖啡因、治疗癫痫病的不可替代药物苯巴比妥等。但现在这些药一半以上已经多年不见,其他的也经常断货。
正因为大量低价药在市场上长期“冬眠”不醒,一些病号只能望病兴叹,甚至变得孤立无援。譬如说,上海一名六岁的孩子因为缺药而命悬一线,所缺的“救命药”不过是一种十几年前普遍应用于临床、每支只有2元钱的特效药———复方新诺明。可是病人家属、医生四处寻找,都买不到这种低价药,最后还是借助网络的力量,在志愿者的帮助下才在江苏兴化的一家药店里找到了它。
面对低价药纷纷退市,我们把板子打向停产特效药的药厂,显然有失公允。因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企业的天性,在这些经典药利润极低,甚至在亏本的背景下,指望市场化的企业充当救死扶伤的“活雷锋”,简直是痴人说梦。
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经济”,它自身也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和局限性,有时候更需要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及时出手,为失效的市场充当“指南针”。此次八部委(局)联手出台公共政策,就是用“有形之手”,来拯救低价药,这不仅有利于低价药的可持续生产,更释放出浓浓的国家善意。尤其是出台了一些货真价实的制度安排,譬如,取消低价药品最高限价;再如,对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试点国家定点生产、统一定价;再比如,进一步完善医药储备制度,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常态短缺药品储备。此外,还完善低价药品短缺预警机制,确保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可以预见的是,倘若这些政策都能落实到位的话,低价药不再会短缺,“救命药”也会及时救命。
当然,医院也要为廉价特效药大开“绿灯”。一项权威调查显示,年轻的临床医生对低价药的认识几乎为空白,他们不愿或不敢给病人开低价药。大家明白,整个药品市场80%的药品都是通过医院流通的,如果医生不愿给患者开低价药处方,那么低价药很有可能永远被打入“冷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