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构:
根据人社部社保中心要求,我省于近期部署开展2012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及时布置并认真开展本辖区的年报统计工作,要建立健全统计制度,落实经办机构,明确责任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统计报送工作。
二、各级经办机构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正确理解和把握指标解释及栏目关系,严格按照统一口径要求,分类填报、验算统计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三、各市经办机构负责分类汇总、报送,在接收所属县(市、区)报表时要认真予以核对、审核,对有误差的要及时反馈、更正。报表汇总完成后,要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写好分析报告,在概括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是纵向比较,提炼亮点、特点和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为领导决策和制定工作计划提供支持。对暂未设立市级经办机构的地区,由业务经办归口科室或机构承担。
四、其他要求
1.报送内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人社统RI2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年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部社保中心对2012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指标进行了部分调整,并增加了相关内容。表样及指标解释请在省厅网站下载。
2.报送时间:统计表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各市须在2013年1月15日前报送汇总表及分析报告。
3.报送方式:以上报表需同时报送纸质报表(需签字盖章)和电子邮件(Excel表格)。
4.各地在上报过程中遇有问题,请与省居保中心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君 杨洋
联系电话:0551-62663787
电子邮箱地址:nbzx@ah.hrss.gov.cn
表格下载地址:www.ah.hrss.gov.cn
附件: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共9张),
分别为: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本情况统计汇总表(6张)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基本情况统计汇总表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支出情况统计汇总表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关变化情况说明
三、指标解释
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2012年12月11日
关于做好201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年报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2-12-22 21:34:35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市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构:根据人社部社保中心要求,我省于近期部署开展2012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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