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枞编〔2014〕3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县教研室、县招生办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1、 县教研室教研员3名,其中中学数学1名、小学语文1名、幼儿园1名;
2、 县招生办工作人员2名(含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1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1、 对象:城区学校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2、 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中学高级教师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0周岁(196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 职称:报考中学数学教研员须具备中学数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报考小学语文教研员须具备小学语文高级教师及以上职务;报考幼儿园教研员须具备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务。
4、 学历、资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满5年(2011年3月 1 日以前)。报考教研员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特级教师, ②省、市教坛新星,③相应学科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④相应学科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⑤近5年(2011年3月1日以后)获得本学科市级及以上优质课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报考招生办(含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岗位须近五年获得县局级及以上荣誉表彰。
5、 工作能力:报考教研员须具有较扎实的学科专业理论基础,教学经验较为丰富,能带动并指导教师进行教学研究。报考招生办(含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工作人员应能做好各类考试管理和窗口服务、指导工作,熟练操作计算机。
6、 身体健康。
三、报名
1、 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紧缺岗位不得低于 2: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选调计划在报名结束后相应减少,并及时予以公布。
3、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上午8:00至下午5:30,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4、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一楼阶梯教室
5、 报名时出具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及聘任证、获奖证书、表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分值及内容
1、闭卷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
⑴教研员岗位
一是教育法律法规,其中:中小学教研员主要为《义务教育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等,幼儿园教研员主要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二是教学案例分析点评;三是教学片段设计。
⑵招生办(含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岗位
一是教育法律法规,主要为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等;二是公文写作;三是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应用。
五、考察
1、 各选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同等分年龄小者优先。
2、 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3、 考察结果为合格、不合格。根据考察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出现人选缺额时,在相应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审批选调 拟选调人员经县教育工委研究同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原聘专业技术岗位若现单位无相应岗位,须降级聘用。
枞阳县教育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