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区治安巡逻、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力度,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以钱养事”公安辅警。现就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2013年公开招聘60名“以钱养事”公安辅警(不纳入人事编制管理),从事巡逻防暴工作。其中交警辅警20人、巡防辅警30人、派出所辅警10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地域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的中等专业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士兵放宽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口吃,无残疾,无色盲,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矫正视力在1.2以上;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至1995年4月1日期间出生);
6、退役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及近2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直系亲属有参加邪教组织或在境内外从事破坏活动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至12日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大会议室
3、报名者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士兵同时提供退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2)填写《2013年金寨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3)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时所提供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