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部分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高校应届毕业生;
7.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主要分为七个环节: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 报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1月10日17:00截止。报名可以采取邮寄报名材料或将报名材料直接送至指定地址等方式。邮寄(挂号信或EMS)地址:北京市1735信箱人事处(事业单位招聘),邮编:100017;直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9号传达室(8:00—17:00)。(如报名人选不足5名,则该职位取消招聘。)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也可附上在校期间获得奖励证书、工作或研究成果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
2. 笔试。
我局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确定参加笔试人选。笔试名单于2016年1月31日前电话通知本人,笔试于2016年3月底前完成。
3. 面试、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有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体检在面试阶段进行,2016年3月底前完成。
4. 考察、公示、聘用。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进行考察,2016年4月底前完成。拟聘人选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2016年7月底前完成。拟聘人选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经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完成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
特别提示:
1. 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将取消应聘资格。
2. 应聘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010)63097973。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
序号 职位名称 职位简介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政治
面貌" 备注
1 中直机关住房服务中心工程造价管理岗位 从事本单位工程造价管理等工作 1 "工程管理
工程造价"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中共党员 计算机应用熟练,熟悉有关工程软件使用;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 中直机关住房服务中心强弱电工程管理岗位 从事本单位强弱电工程管理等工作 1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方向)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中共党员 计算机应用熟练;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 "中直机关住房服务中心暖通工程
管理岗位" 从事本单位暖通工程管理等工作 1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方向)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中共党员 计算机应用熟练;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 中直机关物业服务中心财会岗位 从事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 1 会计学、财务管理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中共党员 要求计算机应用熟练,熟悉财务软件使用;研究生学历报名者需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位和研究生学历学位。
5 中直机关物业服务中心工程管理岗位 从事房屋建筑、设备设施等修缮工程的预算审核、造价管理、竣工结算等工作及其他综合事务。 1 工程造价、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中共党员 要求计算机应用熟练;研究生学历报名者需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位和研究生学历学位。
6 中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岗位 从事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个人贷款审核等工作 1 经济学、金融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计算机应用熟练,熟悉财务软件使用;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研究生学历报名者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位和研究生学历学位。
7 中办机关服务局财会岗位 从事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经营管理等工作 2 "会计学
财务管理" "本科
及
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中共
党员" 计算机应用熟练,熟悉财务软件使用,有较好的综合分析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研究生学历报名者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位和研究生学历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