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核算在中国的历史快有30年了。年度GDP生产核算制度、年度GDP支出法核算制度、季度GDP生产核算制度分别于1985年、1989年、1992年建立。从1993年开始,中国GDP核算按照国际标准的国民核算模式进行改革,核算内容不断完善,方法不断改进,并形成《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基于2004年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的翔实数据,中国GDP统计得到大幅修订,核算质量上了新台阶。
GDP指标已成为中国核心宏观经济总量指标。按国际经济统计标准SNA,GDP核算是SNA的起点,方法有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涉及各产业增加值形成、分配和最终产品使用。以此为基础,SNA深化生产领域的投入产出核算,详细描述不同产业部门之间相互提供和利用的中间产品流量,以揭示各产业部门之间的技术经济联系。作为GDP核算的补充,资金流量核算是从收入分配和资金流动角度反映国民经济范围内机构部门内部和之间的收入分配过程、消费与投资使用以及金融交易情况。国际收支核算则深化中国对外经济交易和收支平衡情况描述。显然,GDP核算是整个宏观经济统计体系的基石。
GDP为经济治理甚至人事管理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中国共产党的全会报告,各级政府的年度工作报告,全国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凡论及经济增长与发展,无不引用GDP历史、现实或者未来预测的水平或增长数据。每当GDP统计最新数据发布之时,其增减方向、变动缓急和纵横比较,多受到广大机构和民众个人的倾心关注,成为统计数字家庭里最耀眼的明星。
但自诞生以来,中国GDP数字始终存在质疑和争议,同GDP在欧美的情形高度类似。其一,认为中国GDP增速数据明显高估。其二,认为中国GDP总量数据低估。其三,GDP核算内部及同其他核算之间不一致。这种不一致分别存在于地区GDP汇总数同全国GDP之间,GDP核算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之间,工业统计同GDP核算有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数据之间。其四,常规性服务业、未观测经济、资源环境等统计薄弱,比如核算范围偏小、资源价格不真、环境成本缺失、服务业生产者和贸易价格指数不全等,可能导致服务业地位和增长效益估计等偏误。其五,尚未建立GDP分季核算尤其是支出法GDP分季核算制度,难以及时满足宏观需求管理的要求。
GDP受到质疑,可能原因如下。其一,尽管统计概念正确,但测度过程可能不完美。其二,对概念是否正确或不同概念该怎样正确使用,存在争议。其三,常用统计数字可能没有记录到某些现象,而这些现象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越来越大。其四,对统计数字的报告和使用方式,可能歪曲了对经济现象走势的看法。比如,在测度国民福利或幸福感时,国民生产净值(NNP)和家庭可支配收入可能比GDP更合适,但多数人还是用GDP。
未来的GDP核算仍需继续修炼内功,并提高外秀技巧。为提高GDP核算工作的效率,增强“开放办统计”的意识,对GDP核算的理念、研发、方法、实践、发布等,可以采取外包、官方与民间合作、积极试验等方式。省市GDP核算要加强,并先于全国GDP发布,或者与全国GDP同时发布,以免全国数据先入为主,造成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