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直机关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遴选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的单位、职位和人数
本次遴选单位6个,共12人。
1.文秘岗位:县委办公室1名、县政府办公室2名、县政协办公室2名、县委政法委1名;
2.信息机房岗位:县委办公室2名;
3.组织工作岗位:县委组织部3名;
4.宣传工作岗位:县委宣传部1名。
详见《2014年颍上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奋敬业,甘于奉献,清正廉洁。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及以后出生);专门从事文秘、组织人事、宣传工作5年以上者,报考相对应岗位,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以下(1977年12月及以后出生)。
3、参加工作2年以上,任科员级职务1年以上(含2012年及其以前的选调生,不含副科级以上干部)。
4、近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6、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等条件。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务员法》第68条回避的规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遴选职位的学历、专业条件,以及其他遴选条件和有关事项的说明见《2014年颍上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任职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的工作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7日。
2、报名地点:县遴选办(办公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党政干部股)。
3、报名时须提供报考人员身份证、公务员登记文件、有关任职文件、党员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以及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4、报名时需提交《2014年颍上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颍上县政务网下载)。
报名审查合格人员与职位计划遴选人数须达到4: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4:1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遴选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县直机关单位遴选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由县遴选办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合成综合成绩。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试卷为综合卷,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2015年1月17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类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和基本技能。面试满分100分。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不再替补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如有不合格,依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试、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工作纪律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遴选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县遴选办电话:4430010,监督电话:4420686。
原标题:2014年颍上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颍上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