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其中,报考省、市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须分别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公安业务、外语等相关《专业知识》科目考试。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4月13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4:00—16:30 《申论》
4月14日 9:00—11: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地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报考广德、宿松县职位的考生,分别参加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
(三)笔试成绩
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的,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的,按分别占35%、35%、3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职位,可在统一笔试后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等事宜另行确定并于笔试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