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和条件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全县乡镇和县直单位,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调。
1、热爱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工作安排;
2、40周岁以下(1973年元月31日以后出生);
3、公务员身份,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适应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5、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了解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相关法律知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2010—2011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况。
二、选调人员岗位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员。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元月28日。
2、报名地点:太湖县政府五楼县文广新局办公室。联系人:孙长旺 电话:4162466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提交近期二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考人员须持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1:3比例相应递减公选名额。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后入围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考察。如遇考察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对入围人员近两年的工作情况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四、公示、选调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文广新局、人社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面试、考察工作结束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人社网、文广新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 湖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一三年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