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需邮寄的相关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校团委出具的担任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二)在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校团委出具的担任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报考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须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面试时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处,邮编100051,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请考生于2013年1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将材料寄送我处,不接收本人及其他快递公司递送。
(二)逾期未邮寄上述材料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团中央2013年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拟于2月下旬进行,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