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和比例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11月16日(上午8:00—11: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安徽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人事科(合肥市望江东路115号,联系电话:0551-3442885)。
(四)资格复审要求
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同底免冠近期1寸彩色照片4张: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
2.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合格人员予以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者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时间:2012年11月20日下午15:00
(二)地点:具体地点及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四)面试顺序
参加面试人员统一以抽签方式确定顺序。参加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成绩合成
报考我院遴选职位(职位代码30061)的考生,将以所取得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差额1人录取的办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第二名两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格的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
体检、考察中出现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按职位遴选计划数择优等额确定拟
遴选人选,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可领取报到通知书。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间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六、纪律与监督
面试及相关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指导和监督下,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工作原则进行,由学院监察审计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维护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咨询电话:0551-3442885
监督电话:0551-3475369
附件:安徽行政学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30061 30010204018 69.5
30061 30010204017 68.0
30061 30010204020 66.5
30061 30010204019 66.5
安徽行政学院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