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围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
根据省公务员局公布的面试人员名单,对笔试入围的9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11月11日-12日。
(二)资格复审地点: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合肥市寿春路58号省国资委办公楼224室,电话0551-2687943)。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2、两年以上市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或选调生相关证明;
3、2010、2011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不合格者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方式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2年11 月17日上午8:20分。
面试地点:省国资委三楼多功能厅(合肥市寿春路58号省国资委办公楼内)。
参加面试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于11月17日上午7:30到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报到,经核准身份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为考试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省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职位差额1人,专职监事职位差额1人。体检和考察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察人选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的,按遴选计划数差额1人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对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对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其在原单位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
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监督指导和省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下,由人事教育处具体承办,委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联系电话:0551-2687943,监督电话:0551-2687841)。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维护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年11月7日